2011第八屆清蔚盃全國高中國語辯論比賽

一、活動宗旨:提升高中生思辯與組織表達能力,增進公民對於社會議題關懷,促進校際間交流。

二、主辦單位:國立清華大學思言社

三、指導單位:國立清華大學課外活動指導組 

四、協辦單位:清華大學學生事務處

五、參賽隊伍:全國高中職在學學生,開放應屆高三生報名

六、活動時間:民國100年8月4日(四)~8月8日(一),8月4日選手入住
 
七、比賽地點:國立清華大學

八、賽制:採新制奧瑞岡辯論規則四四四制。 

九、辯題:於第一次領隊會議時投票決定,備選題目將於429()中午12點前公告於清蔚盃官方網站

十、比賽評審:由主辦單位邀請具有十場以上全國大專院校辯論比賽經驗的學長姊與具有演辯專長學者擔任裁判。 

十一、獎勵方式:

 1.   團體獎:

 冠軍:獎盃一座,現金一萬元整,清蔚盃紀念T-shirt三件
 
亞軍:獎盃一座,現金六千元整,
清蔚盃紀念T-shirt三件
 
季軍:獎盃一座,現金三千元整
,清蔚盃紀念T-shirt三件
     
季軍
取兩名。

 2.   個人獎:

由四強隊伍中選出四名最佳辯士,頒發獎盃一座,獎金一千元,清
  
蔚盃紀念T-shirt一件。

 3.   若各隊選手需要參賽證名,可於比賽期間,將名單交至大會,大會將於
 
 
比賽後盡速寄給各學校。另外,每張參賽證名大會酌收工本費30元,郵
   資
80元。

十二、報名方式暨保證金繳交方式:

   開放報名時間為4/1(五)~4/30(六),請以學校為單位,本次招收隊伍以36隊為限,每隊至多8名選手。請於清蔚盃網站下載報名表後,以附加檔案方式E-mail至tsingweicup@gmail.com,並於檔案與信件標題註明學校名稱


1.
參賽隊伍需繳交報名費3000元。保證金1000元,共4000元。
保證金將於賽程結束後退還保證金。保證事項如下:
(1)
各隊保證將依大會安排之時間出賽及至少二名同學來參加領隊會議,絕不棄權。並至少三位同學參加開幕典禮。
(2)
若有使用大會提供之住宿者,須遵守大會之規定。
(3)
違反上列規定,保證金將不予退還。
(4)
未違反規定者,保證金將於盃賽結束後,參賽隊伍於規定時間內憑收據退還。

   (5)棄賽罰則:於8/1(一) 00:00前宣布棄賽者,保證金全扣,報名費全數退還。於8/1(一) 00:00後宣布棄賽者,保證金與報名費全扣


匯款帳號:

戶名:陳雪溱 郵局代號:700(中華郵政) 

郵局局號:0031312  郵局帳號:0370422

2.請於匯款後通知大會確認,提供匯款帳號後五碼,並於領隊會議時憑明細表開立收據。請各參賽隊伍於4/30 (六) 24:00以前,將選手名單(包含一名領隊與七名隊員的聯絡方式)寄至tsingweicup@gmail.com並完成匯款手續另外,選手名單的更正,最晚請在二領時提出。

3.報名表:請於4/1(五)後於本網站報名區下載

十三、第一次領隊會議:

   時間:5/29(星期日)下午兩點
 
地點:清華大學學生活動中心(蒙民偉樓)102演講廳

 
     
(地址:竹市東區光復路二段101號)

十四、活動最新資訊請參閱網址:
http://www.wretch.cc/blog/nthudebater

或洽活動聯絡人 
執行長:陳雪溱  0929654492
    
賽務長:周家宜  0939819289
    
裁判長:孫敏倫  0972605016
    
公關長:樂 擎  0932014178

特別注意事項:

(一)報名

參賽隊伍之錄取優先順序依完成「完整報名流程」順序而定。
完整報名流程需含「報名區下方回覆」與「匯款完畢」。

報名費可於一領時繳交,但請事先來信通知大會以方便排定優先順序。
大會將於5/2(一)中午12:00前於網站公告,並以e-mail方式通知各校領隊。
錄取隊伍以一校一隊為原則,若同校有二隊以上報名,則先列入後補名單。
報名截止後若有隊伍未能如期完成報名手續者,則依後補名單遞補,後補名單順序依完成報名順序而定。

(二)食宿問題

大會將免費提供所有隊伍8/4(四)、8/5(五)晚上之住宿,免費提供晉級隊伍8/6(六)、8/7(日)晚上之住宿(皆為一間四人房)。
加訂房間:以四人房為單位加訂,一間四人房一千元。需要加訂8/4(四)、8/5(五)之隊伍請於報名表中註明,並連同報名費、保證金匯款。


(三)領隊會議

5/29(日)於清華大學舉辦的第一次領隊會議,主要用意在於抽籤決定比賽賽程、講解比賽規則、選擇辯題、比賽相關問題釋疑,請參賽各隊
伍至少各派二名代表參加;若因故無法前來,則視同放棄權利,將由大會代為抽籤,抽籤結果與辯題將於5/30(一)中午12:00前於網路公布,並以 e-mail方式告知各隊領隊。


(四)保證金退費

未晉級之隊伍,於8/6(六)當天退還,進入複賽之隊伍於8/8(一)閉幕式結束後當場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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