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第四屆小小盃全國高中職辯論比賽辦法
壹、活動宗旨:藉由辯論活動,訓練學生資料分析和吸收新知的組織
能力與應對禮儀、培養辨別是非、包容不同意見的風
度,並藉此提升學生思辨和邏輯的能力。

貳、活動時間:民國100年4月3日

參、活動對象 :全國各高中職及五專一年級學生,依報名先後順序錄取12隊(混隊制(各校選手可以互相組隊參加),非辯圈者可參賽,每隊3-6人為限)。
肆、活動地點:國立台南第二高級中學(台南市北門路二段125號)

伍、主辦單位 :國立台南第二高級中學思言社
國立台南家齊女子高級中學演說辯論社
私立台南長榮高級中學辯論社

陸、指導單位 :國立台南第二高級中學
國立台南家齊女子高級中學學生事務處
私立台南長榮高級中學訓育組
柒、比賽方式 :賽制採奧瑞岡(三、三、三)制,採三角循環制。

捌、比賽題目: 與齊揚盃相同

玖、報名費用:每人100元整
拾、報名方式:
ㄧ、100年2月12日起至100年3月6日至小小官網
http://www.wretch.cc/blog/littlebaytw報名(因本場
比賽採混隊制,請確定隊友後請至留言版登記隊伍名稱以
及隊友名稱,另外請留一負責人之聯絡方式。)
二、報名費請於當天簽到時一併繳交給大會執行長
拾壹、獎勵方式:
一、 團體獎:
冠軍:每位選手獎狀乙張
亞軍:每位選手獎狀乙張
季軍:每位選手獎狀乙張
殿軍:每位選手獎狀乙張
二、個人獎:
由四強隊伍中,每隊取一名最佳辯士,頒發獎狀乙張
拾貳、重要事項:
一、裁判:
(一)主辦單位將聘請若干位裁判於每場比賽中共同擔任裁判
(二)裁判須於比賽時依裁判須知填寫評分單及論點單
(三)裁判資格:高中裁判需101級(含)以上,至少具備3場(含)以
上24隊(含以上)隊伍比賽經驗,大學裁為大二以
上,研二以下,具參賽經驗且表現優者。
(四)比賽結束時,大會將致贈裁判證書,以感謝並證明裁判為辯論所付
出之心力。
二、附則:
活動期間開放休息室,請維持環境整潔,若損及硬體設備需照價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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