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屆菁英盃全國高中辯論賽邀請函

受文者:各高中辯論性社團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十月二十日

主旨:邀請各校辯論性質相關社團參加 第十一屆菁英盃全國高中辯論賽

說明

一、比賽時間:九十八年二月三日(二)至二月八日(日)

二、比賽地點:國立台灣大學學生第二活動中心及法社學院校區(詳情另行公佈)

三、備選題目

初賽

1.我國徒刑、拘役之執行應加入居家監禁制度

2.我國普通刑法應實施鞭刑

3.我國公務員不明財產應入罪化

4.我國高中國文教科書應/不應縮減文言文比例

複賽

1. 在台灣,政論節目有助於/有害於民主政治發展

2. 成長縮減自由/成長擴充自由

3. 大學應培養通才/專才

4. 高中生談戀愛利大於弊/弊大於利

四、領隊會議:第一次領隊會議-民國九十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六)下午一時三十分

於台灣大學法社學院 法社十六教室 報到,若不克出席第一次

領隊會議,請於十一月二十八日晚上十點前告知賽務長,由主辦單位

代理抽籤。

五、報名方式:

<一〉繳交報名表:請於十一月一日{六}起至十九日(三)晚上十點前止至第十一屆高中菁英盃無名網誌    (http://www.wretch.cc/blog/ntudebate)登錄報名。內容需包含    兩位聯絡人(非指導老師)及是否住宿(註明需要幾間房間)依以上方式始完成

報名手續,若有欠缺者視同未完成報名手續。匯款方式將擇日公布於網誌中,    請密切注意。

〈二〉本次比賽報名不限總隊數,但每校只能夠出賽一隊,逾期報名,將不受理。    十一月二十一日當天將在無名網誌公佈總隊數。

七、報名費用:報名費每隊新台幣3000整,保證金每校新台1000整(含住宿保證金)

八、主辦單位連絡方式:台大健言社

執行長蘇偉慈 0933294460

賽務長劉少翔 0958600157

生輔長黃登能 0987215571

九、備註:若對於上述有任何意見請於領隊會議時提出。請密切注意第十一屆高中

菁英盃無名(http://www.wretch.cc/blog/ntudebate),任何新

公告都將發表在上面。

國立台灣大學健言社 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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